建設項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炸藥爆炸,放炮,冒頂片幫,機械傷害,觸電,坍塌,**傷害,高處墜落,火災,起重傷害,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物體打擊,淹溺、透水等15類危險因素;粉塵、噪聲與振動等2類有害因素;雷擊危險,地震危險,不良地質危險,山體滑坡4類自然危險因素;其它危險有害因素;共有21類危險、有害因素。屬危險、有害因素較多的建設項目。掘進和采礦作業中冒頂片幫、高處墜落、爆破傷害、火藥爆炸,運輸過程中的**傷害,觸電等傷害為顯著危險,需要做好防范措施,為今后生產過程中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其它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在工作中需注意。 建設項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在今后生產過程只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預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其建設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就可以得到控制,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該建設項目現有安全設施在試生產運行期間正常**,系統安全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以及作業環境條件經江西省礦檢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檢測檢驗,其檢測結果合格。礦山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五職礦長”、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齊全**。 該礦山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由江西省中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施工建設,(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06]M0184號),2023年12月提交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廟礦區地下開采擴建工程(一期)施工總結報告》。項目建設由中錦天鴻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監理(工程監理資質證書編號:E151029659),2023年12月提交了《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廟礦區地下開采擴建工程(一期)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礦山建設、施工、試生產運行以來,能夠按照地下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對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問題,安全技術問題進行整改,符合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其安全設施檢測檢驗結果合格,已建項目的安全設施總體運行**、技術措施得當;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組織機構健全,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能在生產過程中得到**遵守和實施。 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廟礦區地下開采擴建工程(一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符合《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廟礦區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和《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曹坊廟礦區地下開采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說明》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規定要求,具備安全設施驗收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