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在城市工作會議暨城市工作現場推進會上,關于加強城市安居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城市的住房和安全,關系到每一個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要重視城市安居安全工作,讓老百姓在城市生活的踏實、安心。要切實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全面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五方主體及項目負責人的工程質量責任,實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確定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城市人口密度大,流動性強,城市公共安全**警鐘長鳴。要切實加強城市防災減災、公共安全和應急設施建設,增加城市綜合防災和安全設施建設配置標準,合理規劃布局和建設應急避難場所,保持水、電、交通、通信等暢通,加強城市安全應急能力。要落實城市安全監管責任,強化重大危險源監控,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切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